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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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办发【2019】1号文和【2019】2号文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实验(实训)室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大扫除,保持实验(实训)室卫生,干净整洁,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关好所有门窗、水、电、气阀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盲区”。

2、假期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私自携带出学校或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3、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台帐的管理,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台帐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明确保管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

4、对各种仪器设备,尤其大型精密仪器和贵重仪器设备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实训)室钥匙的管理,同时加大对危险品储存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寒假期间实验楼实行封闭管理,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工作。如确有需要使用实验(实训)室的,应履行审批手续,在使用过程中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和耗材的使用记录和安全记录。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

6、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并根据各实验(实训)室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查看,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确保假期实验(实训)室安全。

教务处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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