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2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冀教高函[2018]95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和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是河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所在学院以年度报告为基础,对本单位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模板,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2、年度考核报告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是学校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两个省级示范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如实填写。示范中心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应及时通过网站和其他渠道进行宣传。

3、请于2019年1月12日前将年度考核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张勇老师,电子版发邮箱434694887@qq.com。

附件:河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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