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沧州师范学院第一届师生规范字书写大会”暨师生书法作品展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30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提升全市广大师生规范书写意识和书写水平,推进书法进课堂,根据河北省与沧州市语委办通知要求,决定举办“沧州师范学院第一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会暨师生书法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书写华夏文明、致敬祖国70华诞”为主题,以公益讲堂、现场书写和作品展示等形式,普及汉字文化和书法知识,助力学校书法教育开展,提高广大师生汉字书写水平和书法文化修养。

三、活动规则

1、活动分组。共设三个组:学生普通组、学生专业组、教师组(包括全校教职工)。

2、参赛作品要求。硬笔作品大小格式不限,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毛笔作品大小为四尺以内(整纸、对联、斗方、条幅均可,竖式为宜),提倡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所有作品要求正文、落款、印章齐全。

3、书写内容。根据活动主题可以自创书写内容,也可选自《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中小学语文课本和古诗词句,注意书写内容的完整性。

4、信息标注。所有投稿作者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含学院或部门、年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学生作品有辅导教师的,投稿时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一并注明辅导教师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5、各学院报送参赛作品为教师作品每学院最多10幅,学生30幅;毛笔和硬笔数量各为60%和40%。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

6、作品书体。以楷书、隶书、行书为宜。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出现自造字或错别字,将取消参评资格。

备注: 参加书法作品展的师生,请铅笔标注“参展”字样,依规则另行评选。

参展作品标准如下:毛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刻字作品, 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毛笔书法作品提倡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严禁使用错别字和自造字。

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以A4纸大小为宜(竖式),作品色调、格式注重展览效果。书写工具以钢笔为主,圆珠笔、铅

笔、签字笔及其它硬笔书写工具亦可。

各学院报送“参展作品”为教师作品每学院最多2幅,文学院10幅,学生普通组10幅,专业组30幅;毛笔和硬笔数量各为60%和40%。

篆刻寄印稿6-10方,篆刻稿拓于66cm×45cm竖式纸上。

7、各学院负责学生的作品征集、初评和报送工作。遴选好的作品请报教务处张堪辰老师(514769031@qq.com)。

8、各学院在组织作品征集和评选期间,要适时举办1-2次“书法公益大讲堂”、培训等活动,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同时邀请书法家进行现场书写活动。

9、粉笔作品。本次活动粉笔作品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提供作品照片电子版1张,照片为JPG格式,大小2M左右,以“姓名+学校+学院”命名,画面方正、清晰。各学院报送数量为教师10幅,学生10幅。

投稿时洗出照片一并寄出,照片尺寸:6寸(15.2*10.2厘米),要求照片专业、清晰。 并在作品照片背面右下角用黑色水笔正楷注明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学院、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10、现场比赛、公布名单。本次活动将举办现场测试,凡进入获奖阶段的师生将进行现场测试。并现场公布获奖名单。

11、其他事宜。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学校享有使用权、收藏权。

四、作品评审

1、由学校组织书法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进行评审。

2、评出沧州师范学院规范汉字书写大会优秀作品若干件。

3、各学院要积极发动,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活动在学校及社会产生良好效应。在评选时,应组织“现场书写”,严格把好作品质量关。凡有代写作品或参赛人员资格不符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资格,并直接影响评选组织奖。

4、学生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的,其辅导教师获辅导教师奖。

5、活动以各学院为单位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院活动组织宣传工作、参赛师生作品质量等情况评选。

五、待遇

1、学校向获奖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2、优秀作品具备向沧州市推荐参加“沧州市第二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会”“第三届沧州市师生书法展”评选活动的资格。

3、获奖作者(师生、辅导教师奖教师),经学校同意可申请加入沧州市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六、时间安排

1、5月10日前,各学院将活动实施方案电子版报教务处张堪辰老师。实施方案要包括:活动启动、作品征集、现场书写、作品评审、作品报送等具体安排,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不按时报实施方案的影响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2、5月30日前,各学院、各部门完成作品评选工作。

3、6月4日前,各学院、部门将参赛作品、《师生汉字书写大会参赛登记表》和活动总结交教务处。粉笔作品、《参赛登记表》和活动总结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教务处张堪辰老师处。不报活动总结的影响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4、6月15日前,学校公布评选结果并举办师生书法作品展。

七、其它

1、本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现场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会推荐参评表

附件2:师生书法作品展推荐参评表

沧州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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