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评审指标体系

作者: 时间:2017-08-25 点击数:

沧州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评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及标准

评价标准

A

B

C

1.目标、思路与培养方案

1.1建设目标与思路

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建设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具有显著优势和特色。

1.2人才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符合时代要求,培养规格定位准确,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并具有特色。培养方案更新及时,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利于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效果好。

2.师资队伍

2.1队伍结构

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水平。队伍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

2.2专业基础课、主干课教师情况

由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教师讲授的必修课比例高。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有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团队或教学名师。

2.3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情况

立项建设以来获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研究项目≥2项,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科学研究项目≥2项。

3.教学条件

3.1专项经费投入

用于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及现代教育技术等专项的建设经费充足,立项建设以来持续增长。

3.2教学设施建设

实验室、实习基地和图书资料等能满足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有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

4.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

4.1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精品课程称号。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符合创新人才培养要求,能集成、整合、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2教材建设

使用国家或省部级规划教材。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所占比例较高。

4.3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手段先进,执行严格;教学管理改革力度大、效果好;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运行良好;社会需求调研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化、经常化;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

4.4合作办学

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产学研合作办学有较好成效。

5.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

5.1基础理论与综合素质

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文化素质水平较高;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较强的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

5.2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

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普遍较强,毕业论文(设计)结合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并获奖;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社会实践等制度健全,成效显著;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等。

5.3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与社会联系广泛,社会声誉高,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的机制与途径,合作密切,毕业生广泛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初次就业率较高。

5.4示范辐射作用

专业建设成果示范辐射作用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

6.专业优势特色

6.1专业优势特色

积淀形成了本专业特有的优于省内其他学校同类专业的优势,可体现在不同方面:⑴ 体现在专业办学过程中的办学理念、办学思路;⑵ 体现在专业教育上的特色——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特色;⑶ 体现在专业教学上的特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⑷ 体现在专业教学管理上的特色——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⑸ 体现在学科专业建设上的特色。

说明:明显高于B级为A级,明显低于B级为C级。二级指标中核心指标黑体字部分10项为核心指标()。艺术、体育专业师资学历要求可适当降低。

优秀标准:C=0,核心指标中A=10;

合格标准:A+B≥15,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5,且“1.2”=A,“4.1”、“4.3”、“5.2”、“5.3”、“6.1”5个指标中A≥3;

不合格标准:C≥5或“1.2”=C;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标准之间的为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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