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泽轩同学转学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5-10-2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我刘泽轩同学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审议,符合申请条件。现将该生转学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21日至2025年1027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2:00-5:30)拨打监督电话:教务处0317-5667942进行反映。

公示对象:

刘泽轩,性别:男,江苏生源,于2022年9月被沧州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录取,高考录取分数为514分。该生因水土不服,身体不适,严重影响学习生活,现个人申请转学到宿迁学院2023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就读,转入专业当年当地录取最低分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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