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有关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生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相关要求,我校将对2017级全体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具体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学君
副组长:吕炳君、辛智广、李金鑫
成 员:郑寿存、马占武、孙宾华、各学院书记、辅导员
二、测试小组
组 长:郑寿存、马占武
副组长:孙宾华、郝宗帅
成 员:房志翔、闫国强、龚淑凤、张宝霞、邱 粤、张金发
张智俊、杨胜旺、王 挺、王俊红
三、任务计划安排
1、准备阶段(10月20日—11月9日)
(1) 测试场地、器材统计、购置、布置。
(2) 体育学院提供模板,教务处提供全体学生信息,并由各学院负责核实并录入到模板(以班为单位),测试时学生需带成绩登记卡到测试现场。
2、测试实施阶段(11月9日——11月10日)
(1)全体学生六项身体素质(男生:1000米、5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坐位体前屈、肺活量;女生:800米、50米、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肺活量)由学校统一安排测试,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集合测试,测试地点在体育学院田径场。
(2)全体学生健康指标(身高、体重、视力)由各学院进行测试。
体育教师职责: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身体素质的测试,务必保证数据准确(数据统计表要求测试人员签字),按时上报各学院责任人。
参加测试学生:2017级全体在校学生。
各学院责任人职责:
A:负责身体素质测试时与体育教师的协调配合,按指定时间、地点组织学生。
B:负责组织身高、体重、视力测试工作,保证测试数据完整、准确、人员齐全(数据统计表要求责任人签字),及时汇总本学院学生全部9项指标数据,按时上报体育学院。
3、数据补测、汇总、录入、上报阶段(11月10日—12月20日)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体育学院及各学院
(1)对个别未完成测试学生进行数据补测。
(2)各学院负责完成本学院学生各项体测成绩数据录入。
注:学生每人一张成绩登记卡,填好个人基本信息,照片处贴上照片,测试时带到测试地点。
四、各学院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具体安排
学 院 |
时 间 |
负责人 |
教育学院 |
11月9日7:30-9:30 |
书记、辅导员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11月9日7:30-9:30 |
书记、辅导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11月9日9:10-12:00 |
书记、辅导员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11月9日9:10-12:00 |
书记、辅导员 |
外国语学院 |
11月9日13:30-15:30 |
书记、辅导员 |
政史学院 |
11月9日13:30-15:30 |
书记、辅导员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1月9日15:10-17:30 |
书记、辅导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11月9日15:10-17:30 |
书记、辅导员 |
齐越传媒学院 |
11月10日7:30-9:00 |
书记、辅导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月10日7:30-9:00 |
书记、辅导员 |
音乐学院 |
11月10日7:30-9:00 |
书记、辅导员 |
美术学院 |
11月10日8:40-12:00 |
书记、辅导员 |
商学院 |
11月10日13:30-15:30 |
书记、辅导员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月10日13:30-15:30 |
书记、辅导员 |
文学院 |
11月10日15:10-17:30 |
书记、辅导员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1月10日15:10-17:30 |
书记、辅导员 |
五、说明与要求
1、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开具三甲医院证明可以免测。
2、请各学院按时组织学生到达测试地点(东田径场南门),不得迟到。
3、请各学院要求学生提前打印好成绩登记卡并填好相关个人信息。
4、请各学院在9日之前完成视力、身高、体重的测试工作,填好成绩并签字。
5、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测试时带好成绩登记卡,同时提前做好热身活动,预防出伤。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沧州师范学院
2019年11月4日
沧州师范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学院: 专业: 年级: 班级: 姓名: 学号: 性别:
项目 成绩 |
身高 |
体重 |
视力 左 右 |
肺活量 |
50米 |
立定 跳远 |
坐位 体前屈 |
800米 |
1000米 |
一分钟 仰卧起坐 |
引体向上 |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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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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