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我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十一”期间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学院组织人员,加大力度,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好实验(实训)室及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盲区”。
2、假期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私自携带出学校或私自借给他人使用。实验(实训)室主任要做好实验(实训)室钥匙的管理,同时加大对危险品储存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台帐的管理,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台帐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明确保管人,按规定进行管理,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各学院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落实防火、防盗、维修保养等措施。
4、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大扫除,保持实验(实训)室卫生,干净整洁,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关好一切门窗、水、电、气阀等。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确保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