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8-30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建设,强化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开学前两天,各学院安排人员集中清查实验(实训)设备设施,整理实验室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反应,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确保教学正常运行。现将我校关于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敢于担当

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和实验室特点,全面自查、实地排查,结合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结合问题台账,和相关部门及时反应问题,解决问题。健全完善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先掌握制度和规程再动手实验。责任明确到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二、重点检查内容

1、组织管理体系;

2、管理规章制度;

3、学生安全教育;

4、实验(实训)室安全危险源清单(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5、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

6、仪器设备的管理,药品库的管理等等;

7、其他;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责任,落实到人,注重协调配合,从增强对重点部分及薄弱环节的管控入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为老师和学生创造高质量和高标准的教学环境,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有效保证教学良好运行,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不定期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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