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2017年毕业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沧州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培养学生学术研究中科学引用文献资料的良好习惯,杜绝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全部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7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检测工作程序及要求

1.5月25日上午组织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负责老师进行培训,同时布置强调毕业论文工作注意事项。

2.教务处为各学院分配检测系统子账号(具体分配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各学院申请毕业论文答辩人数开通检测名额权限,各学院负责老师将本学院毕业论文上传至系统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安排论文答辩及二次检测工作。

3.5月29日前完成论文提交检测工作,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必须参加检测。

4.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在参考学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检测结果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意见相结合,制定本学院管理规定,并向全体学生和教师公布,做好安排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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