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文明应考、诚信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2 点击数:

各学院:

狠抓考风考纪,严肃考试纪律是期末考试的工作重点,本学期我校将继续执行文明应考、诚信考试的各项规定,并着重做好各项考试规章制度的规范、落实工作。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树立诚信考风,形成良好学风。具体要求如下:

一、继续开展文明应考、诚信考试宣传活动

2016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定为“诚信考试宣传周”。

1.宣传周内要举办一系列活动。如召开教师考试监考会、学生主题班会等。对教师监考和学生考试纪律严格要求,严肃考风考纪。

2.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制作诚信考试宣传标语和条幅,营造诚信氛围,创新工作亮点。

3.挂牌监考、考试。监考教师要挂牌监考。学生党员、干部统一挂牌考试,起到自我监督和遵守纪律的榜样作用。

4.精心布置考场,整洁有序,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二、确保无人监考考场的有关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继续做好无人监考考场申报、审核、实施工作。各学院领导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人监考考试工作有宣传、有组织、有制度、有监督、有检查、有保障,健康有序的做好无人监考考场的考试组织工作。

1.申报无人监考的部门,要在6月28日前,将《期末考试“无人监考考场”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无人监考考场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审批和汇总。

2.要确保诚信考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掉以轻心,不流于形式,不做表面文章,严防无人监考考场出现违纪作弊现象,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现无人监考考场有作弊现象,各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考场的相关考试成绩将视为无效,并重新组织考试。

3.为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所有考场的考生都要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以此替代以往的考生考试签名。

无人监考考场考生签署的《无人监考考场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与其他考场的有所区别,要单独印制并单独签署。

各学院继续按照上学期的模板格式,自行印制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都要按规定组织签署,并留存建档。

三、考试期间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1.考试中各学院要组织领导巡视,督导检查,多重把关,对考试加强监督,狠抓考风考纪,严防作弊。

2.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纪作弊情况,务于考试当日下午16:30之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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