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2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确保选用教材质量,保障课前到书,力争尽早为教师配发备课教材,使教材供应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教材征订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与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书目》列出的课程,要求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

2.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规划教材、重点推荐教材、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

  3.选用教材合理、科学,所选用教材必须符合专业特色,适应课程教学需要,依据教学层次须选用对应的教材。

4.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

5.尚未被批准使用的自编教材,需经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教材选用计划。学校每年的5月、11月集中对自编教材进行审批,其他时间不再审批。

  二、报单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开列的课程,按统一格式制作打印《××学院2020年春季教材征订表》一式三份,具体要求如下: 

1.指定专人负责教材征订工作,并协调解决因教材断货、改版、加印、填表不准确等原因引发的有关事宜。

2.准确填写表中各栏内容。

3.不错订、不重订、不漏订。

4.各学院本、专科学生用书、教师用参考书,须单独列出数目。

5.征订表须经各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6.报单时间:20191129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教务处李鑫亭老师一份(含电子版)(邮箱:2396906694@qq.com)、教务处925办公室张老师一份(含电子版)、自留一份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征订工作,严把选用教材质量关。如因教材选用不达标导致低水平教材进课堂,从而影响课程的教学质量或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将追究教材选用人、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

  2.各学院在确认教材征订情况时应仔细核实,如因报送的征订表中教材信息填写不准确造成教材错订、重订、漏订等差错,教学单位及教材征订选用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专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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