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06 点击数:

为了全面检查了解我校评估整改期间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11月7日至11月15日进行教学中期检查,请各学院抓紧时间做好自查、工作汇报、材料整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学校检查由教务处人员和专兼职督导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听课、学生座谈、实地考察、调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11月7日(星期三)—11月9日(星期五) 学院自查

11月12日(星期一)—11月15日(星期四) 学校检查

三、检查程序

(一)教学工作汇报

各学院院长准备7分钟的汇报稿,向检查组汇报本学期工作重点以及特色,汇报完毕将纸质稿交检查组组长。

(二)听课、学生座谈、实地考察、调阅材料

检查组以听课、学生座谈、实地考察、调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学院教学工作分项进行具体检查。

(三)汇总检查情况,集中反馈意见

检查组将汇总各项检查情况,向所检查学院领导班子反馈意见。

四、检查内容

(一)计划与落实

1.本学期工作计划

2.计划落实情况

(二)青年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

(三)专业与课程建设

1.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等调研材料;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方法等方面的思考

2.教学理念讨论月材料

3.教研室活动情况

4.实践教学(实习、毕业论文选题情况等)

5.课程与教学改革

(四)教学条件利用情况

(五)教学质量

五、检查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中期检查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准备,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改进、完善。

(二)各组负责人要认真按照教学检查的内容完成任务,并将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以及反馈情况形成总结,督促整改。总结纸质版全体组员签名连同电子版在检查完毕后交教务处刘青原老师。

(三)每组组长负责协调检查时间、分配检查任务等事宜。检查完毕后各组指定人员收齐记录本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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