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五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25 点击数:

一、大赛主题

主赛道: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青年红色之旅赛道:红色筑梦点亮人生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及要求

(一)主赛道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团队人数要求:每个团队学生人数:3-5名,教师人数1-2人。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对象

(一)主赛道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报名方式

(一)参赛报名

1.参赛团队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一等奖项目还需在投智圈(www.xytzq.cn)进行注册和报名。截止时间5月30日。

2.报名成功后,需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路演PPT、路演视频(加分项目,自愿提交),初创组与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二)报送比例及提交材料

各参赛项目需在5月30日前将参赛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由学院集体报送。

1.报送比例:各学院自行进行院赛,报送比例分别是一等奖2%、二等奖4%,三等奖6%,优秀奖38%。5月30日前将本学院所有参赛项目的《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二三等奖的创业项目计划书纸质版送图书馆大楼926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094039569@qq.com。其余项目材料学院留档。

2.书面材料:《项目汇总表》、《项目计划书》一份(使用A4纸单面打印装订,初创和成长组需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均按学校所发模板。

3.电子版: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WORD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项目题目为黑体三号字,内容为宋体小四,1.5倍行距。PPT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一分钟视频格式为MP4格式,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b;打包压缩后文件名改为“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六、奖项设置

(一)本次大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奖金由沧州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专项基金提供。

(二)根据报名总量、项目质量及大赛组织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个人和集体将获荣誉证书或奖牌。

(三)从获奖项目中选取合适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同时,将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和推荐要求,从上述获奖团队中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四)各学院要成立评奖分委员会,通过开展各种赛事将最终结果上报。学校设立评奖委员会,由校外和校内专家共同组成,采取网上和网下评奖相结合的方式,对上报项目再进行最后评定。

七、时间安排:

3月-4月 校赛通知发布,启动会、推进会,赛事安排与规则学习

4月-5月 学院宣讲会,师生培训会,课赛启动,院赛推动、金种子计划

6月-7月 校赛推动,校内金种子训练营

7月-9月 省级网选赛、省级决赛,项目暑期训练营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094039569@qq.com

网上报名:大创网:cy.ncss.org.cn 投智圈:www.xytzq.cn

赛事进展情况将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双创教师团队QQ群、双创种子教师团队微信群等途径进行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孙月发

联系电话:0317-215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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